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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戶:
根據您的詢問,我們特此告知您:
維格拉水性光油,在正確使用的條件下,完全符合德國LFGB條款的規定,特別是第 30 條和第 31 條。因此,維格拉水性光油完全可以安全用于食品外包裝。
從成分來看,維格拉水性光油符合德國BfR推薦條件(XIV)和美國FDA規定(21CFR,176.170/180)。因此,作為干燥的上光涂層,維格拉水性光油適用于食品包裝,并且可直接接觸食品。
維格拉水性光油無害于生態環境,是基于苯乙烯丙烯酸鹽共聚物的水基材料,不含任何有害酞酸鹽或異丙酮(不含ITX)或芳香烴。干燥過程中氣味中和,無刺激。根據歐洲標準EN 71/3 — "玩具安全",用于包裝的維格拉水性光油在正確使用的情況下,被確認為安全。
根據此標準對配方的規定,我公司產品不含有任何重金屬元素,也不含有任何內含重金屬元素的添加劑。
維格拉水性光油通常不含任何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-free),被歸為水危害物 1 類,可分解,不會發生生物堆積。
順致
德國艾曉維格拉集團
總裁:阿爾伯特·烏勒梅耶 技術總監:Norbert Janietz博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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